男子低头看手机摔下路面身亡 家属获赔13万

2016-06-22 08:19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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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男子低头看手机摔下路面身亡 家属获赔13万

去年6月,福建福安男子林耀(化名)在某行政单位院内行走时,因低头玩手机,其脚不慎碰到路肩而摔下路面受伤,送医院抢救8日后死亡。随后,林耀的母亲刘某、妻子杨某作为原告向福安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事发地所属的某行政单位赔偿。日前,法院依法审结该案,经协调,林耀家属获赔 135000 元。据了解,2015年6月19日晚,男子林耀在福安某行政单位院内行走过程中,因低头看手机未注意观察路面,不慎碰到路肩摔下路面受伤,后不幸身亡。林耀的母亲和妻子两人以该路段未安装确保行人安全护栏,加上缺乏必要的照明设施,导致林某不慎被路肩所绊而意外跌到两米多深路下为由,起诉至福安法院。福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受害人林某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80%的责任;被告福安市某行政单位作为事发路段的使用者、管理者,未在危险路段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提醒行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对本案事故的发生承担20%的责任。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双方在宁德中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最终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35000元。 (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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