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接待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禁酒

2016-06-21 08:36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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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日从安徽省纪委获悉,该省各市、县已陆续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规定省内公务接待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据悉,此次“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对公务活动宴请做了明确规定,重点整治“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现象;规定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禁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禁酒令还对各种猫腻和“擦边球”做了防范:严禁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严禁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以及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等。 (宗欣)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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