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充电桩受阻 万科物业被承租户起诉

2016-06-13 15:06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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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万科物业)未协助配合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北京市海淀区美英澳新培训学校(下称美英学校)将其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6月1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案件信息。

案件信息显示,美英学校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的“清琴麓苑”会所,万科物业是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美英学校购买了两辆电动汽车,需要安装充电桩,充电桩安装公司、消防及供电部门均已确认安装条件,但万科物业不予配合。

万科物业6月13日回复财新记者称,尚未收到起诉材料。对于美英学校安装充电桩事宜不予配合,原因是该学校在园区内无产权车位、也无固定的租赁车位,与其为租户身份没有关系。

万科物业还称,其在京管理的物业小区已经有租户成功安装充电桩的案例。无论是产权车位(租户和车位产权人签订车位租赁协议)还是业主共有车位(经业委会、全体业主书面意见征询后),均有成功安装先例。

财新记者尚未联系到美英学校予以置评。

对于充电桩设施建设,国家有明确扶持鼓励政策。今年1月份,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予以财政奖补。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为例,2016年的奖补标准是:推广3万辆电动汽车,就可获得900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每超出2500辆增加奖补资金750万元,1.2亿元封顶。

今年2月份,李克强主持国务院会议指出,要明确地方政府、业主、开发商、物业和电网企业等责权利,推动住宅小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景区及其他社会停车场等建设充电设施。

住建部也于2015年12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

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各方立场诉求不同,仍存在实际困难。万科物业告诉财新记者,物业配合业主、租户安装充电桩的前提条件是安装要符合条件,如供电部门电力检测、有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相邻业主许可等,实际办理周期可能比较长。

个人申请安装充电桩尚属简便,做充电桩运营的企业要面临多重挑战。一家深圳的充电桩运营公司CEO告诉财新记者,安装充电桩两大难题是土地(停车位)和用电问题,对应的就是物业公司和电网公司。

“我们安装充电桩一般都要给物业交一定的‘进场费’,随着一些互联网公司进入这个市场,‘进场费’有越炒越高的趋势。”上述人士表示,电网公司收费标准也各有不同,有的按商业用电标准收费,有的按工业用电标准收费。“现在的油价大家都知道,我们充电服务费也不能收取太高。”以上成本因素使得大部分充电桩公司难以盈利。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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