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避免三类消费误区,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误区一:不看办学资质,盲目消费。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无证办学,或者只有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的营业执照进行办学,这些机构有不少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许可证,向学员仅提供非正规的票据,而不是开具“培训费”正规的发票。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不签合同。“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等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误区三:难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缴学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等消费者感到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不理想,而提出终止合同,仅差额退款就会导致数千甚至上万的额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