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面包” 断送30年姐妹情

2016-06-11 14:14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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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张平原

【谭谈看法】

为了争夺两间面包店的经营权,小白和阿青(均为化名)这对有数十载情谊的好友对簿公堂。谁出的钱多?谁出的力多?表面上算的是经济账,其实打的全是心理战。近日,这起面包店“争夺战”经海沧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终于宣告落幕,主动发起“争夺战”的小白一方败诉。

【原告】

面包店分红屡屡被拖欠

小白和阿青是同乡,自幼相识,后来又一起来到厦门打工,感情一度比亲姐妹还要好。可是,为了争夺两间面包店,这对好姐妹撕破了脸皮。

原告小白称,2003年她在湖里加盟了厦门某知名连锁面包店,生意红火后,她又在思明区开了一家同品牌面包店。自己当上了老板,自然不能忘了姐妹,小白把阿青拉入伙,让她在面包店里帮忙。

刚开店时,两人没有明确分配过经营利润,谁有生活需要就从账上直接支取。小白用赚来的钱在漳州和海沧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写了阿青的名字。“我是为了补偿她对门店的经营付出,才让出一半的产权。”小白告诉法官。

然而几年过去后,这对好姐妹却渐渐产生了嫌隙。小白发现阿青花钱大手大脚,每年都用经营面包店赚来的钱出国旅游,每个月的支出也有上万元,相比自己每月花销千余元,差距悬殊。几番争吵后,两人于2010年约定,阿青继续经营两间面包店,小白退居二线,经营利润五五分成。

出乎小白的意料,阿青屡屡拖欠分红。一开始阿青还找借口,后来干脆中断一切联系,把两间店的经营利润全部截留。小白算了算,阿青总共欠了自己28万元。

小白认为,阿青受自己的委托代为经营面包店,居然想霸占店面,实在说不过去。几番索讨无果,她便将阿青诉至海沧区人民法院,要求她返还两间面包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连同经营利润28万元。

【被告】

加盟合同可证明 店面经营权归属

在法庭上,阿青另有一番说辞。她称,自己压根不是“受委托”经营面包店,而是面包店真正的老板。

阿青告诉法官,早在2001年,她就加盟了面包连锁店,六万元的开店资金一半是找小白借的,但这只是单纯借款,不是入股资金。第二家店也是她开的,加盟合同写得明明白白,根本没有小白的名字。

生意走上正轨后,阿青的身体却垮了。当时她一度病危,小白在病榻前日夜照顾,她因此十分感动。她曾经跟小白承诺,要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她,面包店当然也在其中。就是在那段时间,小白才开始介入面包店的经营事务。即便如此,阿青仍然是实际掌权人,经营支出都是从她的账户划走。

经过手术,阿青逐渐恢复了健康。她重新投入精力经营两间面包店,却没注意到小白已经心生不满。

让阿青哭笑不得的是,小白竟然声称是自己出资买了漳州和海沧的房子。“如果出钱的人是她,房产证上我的名字怎么会排在第一位?”

在阿青看来,两间面包店始终都是她的财产,利润自然也是她的,她愿意给谁就给谁。之前两人感情好,她也感激小白的照顾,所以愿意每年拿出一半的利润,但这不代表小白有资格索要。现在小白反过来跟她抢经营权,她必须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

“委托经营关系”没有实质证据

法官调查后发现,小白虽然主张自己是出资人,但店面的日常经营费用大多由阿青负担,不足以证明小白有经营权。从工商登记证来看,小白也不是店面的所有权人。至于她一再强调的“委托经营关系”,也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可以佐证。

反观阿青一方,面包店的加盟协议由阿青签署,店铺返利也是汇到她名下的银行卡里,她实际掌握着两间店铺的经营权和财务权。

小白难以自圆其说,自然无法得到法律支持。海沧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记者手记】

法院判决 难解感情结

钱好分,情难分,小白和阿青之间有过三十年的交往,既一起分享过快乐,也一起承担过痛苦。

小白和阿青曾经签过一份保证书,阿青答应在五年内支付65万元,换取小白名下的部分房产产权,两人“了结所有恩怨,从此互不相欠”。至于小白后来为何选择与好友对簿公堂,个中原委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法院判决只能理清法律关系,无法解开感情的死结。也许小白和阿青以后还会一起娱乐,也许就此形同陌路,但她们的确曾经要好过。人生那么长,又那么短,能彼此陪伴走过一段,也是缘分。希望有一天她们终能释怀,了却恩怨,记得曾经的好。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作者:谭欣妮 付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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