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降低 海外优质演出入华提速

2016-06-02 08:56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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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1日获悉,北京市文化局等相关部门已于日前正式开始受理外商在特定区域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在业内看来,这将会进一步促进北京演出市场的活跃度和丰富度,同时也让国内的演出经纪机构能有更多接触海外公司、增加合作和交流的机会,推动自身发展。

去年10月,《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正式发布,提出“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北京市市域范围内提供服务”。而在此前,外国投资者只能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且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需不低于51%。

市文化局审批处处长游广红表示,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后,吸引众多外商的持续注意,目前有4-5家外商有意愿在北京设立合资或独资机构。今年5月3日,北京市审改办已经批准市文化局增设“在北京市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事项,目前相关部门已开始受理申请。据悉,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此次综合试点选取了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和平谷区中国乐谷园区作为外商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特定区域。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本市共有依法审批的演出经纪机构1678个,其中内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1664个;中外合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1个;其余则是港、澳特别行政区投资者独资或与内地方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同时近两年,经审批的境外演出项目数占全市演出项目总数的1/3。

北京市演出协会秘书长杨红斌表示,允许外商独立投资建立演出经纪机构,意味着将有更多国外优质文化产品、娱乐形式和文化领域的人才有机会流通和聚集到北京。以前每年也有国内演出机构引入国外演出资源,但经常存在一些衔接问题,导致部门高水平演出的成本过高。外商独资经纪机构进入后,将引入更多一手的演出资源,让演出市场更加丰富,也能推动国内的演出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与此同时,也有声音表示这是否会对国内演出经纪机构产生冲击。对此,有从业者认为外国同行既是我们的竞争者也是合作者。“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能为国内同行带来更多经验和模式”,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杨波表示。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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