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300372.SZ)昨晚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发来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17名有关人员被行政处罚,董事长温德乙和前公司总会计师刘明胜被终身市场禁入。
欣泰电气公告称,2011年11月,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欣泰电气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02亿元,少计提坏账准备659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02亿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2亿元,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3384万元,少计提坏账726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290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58亿元,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5324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313万元,虚增应付账款2421万元,虚构收回预付账款500万元,虚增货币资金21232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638万元。
对此,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决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对董事长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对前公司总会计师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对包括现任董秘杜晓宁在内的15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