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网站5月31日发布消息称,能源局起草的《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表示,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石油储备设施建设运营,国家石油储备单位可以租赁企业石油储备设施存储政府储备石油。经采纳有关石油企业和专家的意见,政府储备石油的收储、轮换原则上应当通过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2016-06-01 09:11 京华时报
来源标题: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能源局网站5月31日发布消息称,能源局起草的《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表示,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石油储备设施建设运营,国家石油储备单位可以租赁企业石油储备设施存储政府储备石油。经采纳有关石油企业和专家的意见,政府储备石油的收储、轮换原则上应当通过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施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