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如何维权 网购族来学学

2016-05-04 18:09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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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衣服不合意,退货遇到推脱;快递包裹丢失,赔偿得到的钱很少;买了东西还没收到,商家就消失了……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昨日,针对大学生网购常碰到的问题,广西消委会邀请委员会专家在广西消费教育中心给广西民族大学的在校生上了一场“网络消费维权知识讲座”。专家给出的典型案例,也值得很多喜欢网购的市民借鉴。

给妈妈买新衣不合意能退吗?

事件:妈妈要过生日了,小陈以198元的价格在某网店为妈妈购买了一件外套。可收到货后发现尺码不合适,而且妈妈也不喜欢这样的款式。小陈与网店协商退货,但对方一直找理由推脱。

支招:针对这种情况,小陈可行使“后悔权”,7天内不喜欢就退。这是先行《消法》亮点之一,《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7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

那么,如何行使“后悔权”,需要什么条件?专家提醒:退货的商品必须保持完好无损,不能影响商家二次销售。不过,对于商品的包装等,由于需要验视、试用,允许拆封。但由于不是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所以退货运费得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包裹丢失如何要求正价赔偿?

事件:王先生通过快递往湖南衡阳邮了一盒价值450元的月饼,本来早就应该到达,可中秋过了,王先生寄的东西却在快递途中失踪了。他一连投诉了6天对方也没有做出解释,到最后快递公司只赔偿了他30元。

支招:对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应该说是快递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必须给王先生赔偿,但是王先生当时最多只能获赔30元,这个结果和月饼450元的价值形成较大反差。原因是王先生没有对托运物品进行保价,赔偿是按照快递单的约定。专家支招,消费者对高价运输品应尽量采用保价运输。快递公司的快递单上一般都标注了保价条款,并加以着重提示,该条款应视为运输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卖家消失后可否找平台维权?

事件:小潘遇到一件麻烦事,她发现常光顾的网店销声匿迹了,此前付款订购的好几百元的小家电和生活用品均没收到。小潘找过网店所在的网络交易平台,但是他们不肯告诉他更多信息。

支招:按照新《消法》,小潘可以要求网络平台提供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手机。如果提供不了这些信息,网购平台就得向小潘先行赔付这笔钱。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人人拥有查询权。专家指出,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前提是:证明自己是该商家的消费者,存在交易关系;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需要进行维权和法律救济等。

而如果消费者通过平台提供的这些信息仍然找不到商家,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