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人民法院少年庭联手婚调委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当事人王某几日前来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刘某离婚,因家事案件诉前需经婚调委调解,婚调委成员李老师先联系了刘某并征询其意见。刘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就孩子抚养费金额问题与王某略有分歧。李老师感觉两人分歧不大,应该可以达成离婚协议,便将案件移交给了少年庭处理。少年庭黄福玲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并未简单地就案办案,立即草拟离婚协议,而是先就两位当事人的婚恋过程和离婚原因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了解,两位当事人系自由恋爱结婚,因均为独生子女,结婚后两家并为一家,王某主动搬到刘某家中,并与刘某及刘某父母共同生活至今。婚后初期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不久便生下一个女儿,现在已经七岁。随着女儿渐渐长大,加上国家也放开二胎生育政策,王某向刘某提出再生一个孩子的想法,但刘某考虑了家庭负担能力及工作较忙等因素后,回绝了王某的要求,并拒绝再与王某过夫妻生活,时间长达三年。王某心生不满,与刘某时常发生争吵,两人之间的沟通越来越少,矛盾逐渐加深,最终王某决定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掌握了基本案情后,黄法官感觉两位当事人之间并无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于是分别对两位当事人进行了劝解。在与刘某耐心沟通后,刘某向法官坦言自己不是不愿意再生孩子,只是因为夫妻俩与父母一起居住,日常生活起居主要由父母操持,孩子也是父母照顾较多。为了不再增加老人的负担,所以才拒绝了丈夫想要生二胎要求。鉴于此,黄法官请来了起初参与此案调解的婚调委成员李老师,一起做当事人的调解和好工作。在谈到双方多年的夫妻感情,尤其是提到离婚后女儿应该怎么办时,王某陷入了沉默,刘某更是泣不成声。最终,经过黄法官和李老师两人的苦口相劝,刘某表示愿意和王某就生二胎的问题再行协商,王某也暂时放弃了离婚的念头。
据悉,2014年7月,昆山法院与昆山市妇联、司法局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选取、培训具有一定法律政策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的调解员成立专门的婚调委办公室。对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立案前先行调解,争取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婚调委成立以来,已参与调解婚姻家庭案件300余件,极大提高了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效率,也在维护婚姻家庭和谐方面颇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