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改革形成“深圳模式”

2016-04-26 10:53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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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5-2016.4)》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以客观反映这一阶段深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客观状况。

记者了解到,深圳两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至今,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深圳模式”。

“白皮书”指出,去年5月至今年4月,深圳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诉讼案件17155件,与去年同比上升51.15%,审结11815件,同比上升24.13%。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956件,同比上升40.73%,审结11034件,同比上升51.59%;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34件,同比下降14.55%,审结868件,同比上升3.33%,依法对1143人作出有罪判决;新收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3件,同比下降57.14%,审结6件,同比上升50%。深圳两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深圳法院实施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至今已有五年多的时间,目前已实现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在知识产权审判部门所有法官中随机分配,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深圳模式”。深圳法院通过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长联席会议、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碰头会、深圳中院审判长对口业务指导机制、典型案例上报制度等方式构建全市法院审判动态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全面地掌握辖区内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据和信息,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加强类型化标准化裁判研究,统一案件裁判尺度。

同时,深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从辖区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辖区内知识产权关联案件的协调和指导力度,维护裁判标准的统一,并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充分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一批审判工作规范和指导性意见,为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奠定了制度基础。2014年,南山法院在全国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并于2015年设立了“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和服务中心”,据此间里多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将司法调解、审判、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建立“一站式”服务。

另外,深圳法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着力建设专家型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真正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深化理论。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深圳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19名法官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多名法官活跃在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的前沿,展现出深圳法官专业、职业、敬业的“三合一”形象,得到了业界对深圳知识产权法官能力和学识的普遍认可。

2015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5-2016.4)》白皮书,公布了深圳法院2015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张忠义与被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纠纷案,也是深圳法院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体制改革以来的第一宗涉及专利侵权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张忠义是“基于客户端的停车计时方法”发明专利权利人,他认为深圳市交通管理中心开发的用于路边停车的手机APP“宜停车”侵犯其发明专利,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经深圳中院、广东高院审理,均认为“宜停车”计时操作不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被告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予以支持,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外,深圳市中级法院还公布了皇家菲利浦有限公司诉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金帝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深圳市好百年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诉广西丰创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等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例。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王若琳 王东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