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京津冀三地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在京签署《京津冀信息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协议提出建立三地信息化工作长效、稳定的合作机制,将京津冀打造成区域信息化协同发展示范区。
《合作协议》从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协调发展、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信息数据共享和利用、支撑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支撑区域服务管理协同、加强信息消费环境保障协作、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协作、加强冬奥信息服务保障协作等方面提出了共建合作的内容。
签约仪式上,作为首先推进的一批合作内容,京津冀三地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业机构还签署了4个细项合作协议:一是工业云共建合作协议,推进建设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工业云,发展互联网协同制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协议,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开发,为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奠定基础;三是电子证书结果共享和互认协议;四是北斗导航应用服务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北斗卫星区域示范应用,推动北斗导航产业发展。
据介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起草的《京津冀信息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旨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