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2016-04-22 10:33 首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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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养老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了不同幅度下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继续按照2015年政策执行,并称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合并工作待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进行实施。

针对此次社保费率调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李志明认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社保费率是可以调整的,以前也调整过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次调整的不同之处在于比较罕见地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按照《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未来两年各省市社保费率参考以下标准进行调整:对于养老保险而言,部分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要降至20%,部分单位缴费比例为20%的省(区、市)要有条件降至19%;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则是要求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对于工伤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而言,只是要求各地按照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此次并没有要求降低费率。

对于以上调整标准,李志明称,从目前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以及部分地区单位实际缴费负担来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的企业,成本降低效果最明显。而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低于20%的省份,则主要只能享受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惠。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诊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根据初步测算,如果2015年和今年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落实到位,预计每年总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而京煤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桑卉表示:“此次调整社保费率还要等待地方制定标准,因为各地标准不一样,最终具体能为企业降低多少成本还不好测算,能否增强企业活力还要看后期的具体政策。”

对于此次首度公开确认的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李志明表示,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目前要等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才能统一实施,“两险合并后,目前的‘五险一金’体系今后可能会变成‘四险一金’,但合并后是医疗保险还是医疗生育险,还有待国务院最终确定。目前德国就是采取生育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政策,也就是在哪家公司投保医疗保险就在哪家公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而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则认为,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只是合并经办,各地生育险经办机构可能会合并到医保经办机构,并不意味着生育险不存在了,形式上看可能变成“四险一金”,但实质上生育险依然存在。对此,李志明表示赞同,而且他认为两险合并后,不仅不会影响职工现有的生育保险待遇,而且能够简化参保缴费手续,当然也不排除合并实施后的保费率相比现有两险总缴费率略有下降的可能性。

此外,李志明还表示,此次社保费率调整后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并不受影响,也就是不会降低,因为待遇计发办法没有随之调整;对于一些已经出现养老金支付压力的省份,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大礼包”的成本则主要由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来买单。

责任编辑:贾奕炜(QF0013)  作者:张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