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6月30日公示企业年报的最后时限只剩下两个多月了,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尚未上网公示年报信息的企业应尽早公示,一旦逾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3年10月以来,以“宽进 +严管”为着力点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我市全面推行。这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年检”变“年报”——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都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进行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报义务的,将被“除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通报的年报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全市应参加上年度年报公示的商事主体共有31.4万户,其中内资企业172441户、外资企业679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9户、个体工商户133046户。截至14日,只有105796户商事主体完成了2015年度年报公示,全市年报公示率为33.69%。
据介绍,6月30日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摇号抽查,抽查结果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企业若不按时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
年报信息不实 一公司被罚五万元
企业在填写年报信息时,必须如实、准确,否则也会被当成“未如实填报”而受到处罚。近日,集美一家物流公司就被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高达5万元的罚款,这是自2014年商事登记改革以来,集美区首起因未如实公示年度报告而立案查处的案件。
原来,根据规定,商事主体每年都要进行年报公示,而市监部门每年会按一定比例对其真实性进行抽查。在今年的抽查工作中,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杏林市监所发现该物流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和纳税总额与审计结果不一致,相差了近千万元。
调查中,该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对年报一直是抱着“随便填一填”的态度,认为每年的年报公示只是一个例行程序而已。谁知就是这几个“看起来没什么用的数字”,让他们得掏出高达5万元的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除了填报信息不实以外,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填报财务数据时,会擅自将小数点去除留下整数或随意四舍五入,这也属于未准确填报。另外,随着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管从线下延伸到线上,企业如果开设了网店,也应在公示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