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楼盘上的“学区房”广告宣传语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明确,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能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记者近日在海口市区走访时发现,不少房地产项目仍打着“学区房”或“双学区”等广告宣传语,甚至有的广告内容还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昨日从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了解到,上个月,两楼盘因发布违法广告宣传语受到了处罚。其中,位于海口高登西街的某某大厦,打出“海中学区房现房发售,即买即赚”、“龙昆南海中学区房黄金地段”等广告语,被罚款9000元;位于振兴路的某某楼盘,在外墙发布标注“成功划片海南中学”等字样的户外广告,且营销中心广告宣传册内标注有“作为高铁轻轨枢纽总站物业,未来升值潜力无可限量”等内容,被罚款10000元。
昨日记者对上述两楼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高登西街的某某大厦外墙上仍打着“海中学区房现房发售”的字样,只不过将之前的“即买即赚”改为了“即买即住”。该楼盘销售负责人王经理告诉记者,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他们已经进行了整改。
振兴路的某某楼盘外墙广告已进行整改,印有“未来升值潜力无可限量”内容的广告宣传册也已被撤下。不过记者在该楼盘临街一侧的围墙上看到“立体交通要快,零距离高铁东站”等内容,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内容。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海口一些楼盘目前仍以“学区房”为主要卖点来打广告。永万路的一个楼盘打着“滨海九小、侨中双学区房”的广告语。长滨五路的一个在售楼盘则打出“学区房,西海岸起步区,升值空间大”等宣传语。
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商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楼盘的确被划入某学区,做真实宣传无可厚非,但教育部门每年公布的划片范围存在调整的可能,且将来有可能实行“多校划片”。他建议,楼盘如果要宣传是某学校的学区房,最好注明是哪一年划入,给购房者传递真实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