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三亚市民何女士在位于新风街的悉蓝科讯手机店内花6888元购买了一部苹果6SPlus手机,当晚,她打开手机盒后发现,手机盒内的三包凭证明显有褶皱痕迹。“之后我对比发现,外包装盒上的型号及序列号与手机上的信息不一致,我登录官网查询发现,该部手机于2月2日已被激活。”何女士说,她认为该手机可能是旧手机或者假货。
何女士告诉记者,4月7日下午,她在悉蓝科讯手机店内购买了一部苹果6SPlus玫瑰金手机(64G)。当晚回家后,她打开手机盒拿充电器时发现,盒内的三包凭证明显有褶皱痕迹。何女士认真核对了包装盒上的信息。“经对比发现,包装盒上的手机型号及序列号跟手机上的型号及序列号不一致。”何女士说,她登录官网查询发现,该手机在2月2日已被激活。她称自己购买了一部旧手机或者假货。
记者注意到,何女士所购买手机上的型号为NL6J2CH/A,序列号为F2NR46A0GRX5,而包装盒上显示的型号则为ML6J2CH/A,序列号为C36QTVKSGRX5。
何女士说,当晚发现该情况后,她便向商家进行反馈,要求商家退换手机并赔偿500元。“我家人得知此事后,要求商家赔偿1万元,其中包括购买手机的6888元。”何女士说,但该赔偿要求遭到商家拒绝。
悉蓝科讯手机店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店的苹果手机均为苹果方供货,事发后,他查看了何女士购买的手机,确实存在型号不一致等问题。“我们拿到手机后,并没有拆开看过,出现这种问题,可能是供货商在发货的时候弄错了。”该负责人说,该手机并不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同意给客户退换手机,但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我们无法接受。”该负责人说,如果客户认为该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由有关部门介入进行检测,如果鉴定为手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该店会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赔偿。
针对该情况,三亚市工商局光明工商所符所长表示,该所将暂扣封存该部手机,下一步将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将要求商家提供营业执照、供货商的证明等材料,并将该部手机进行送检,根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如果该部手机为二手翻新机或者假货,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家作出处理。”符所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