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利好不断 新引擎效应日益凸显

2016-03-17 08:26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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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事实上,从今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点题“跨境电商”,新设1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到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即将迎来调整,跨境电商政策利好今年以来已经在不断释放。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日前表示,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得到了迅猛发展,已成为助推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力量,海关将采取措施予以支持。

据了解,近期国务院批准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正在研究制定综试区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下一步将尽快研究完善海关监管模式,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同时,海关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商议,尽快修订不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部门规章,为综试区建设发展提供相应的法规支持,确保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当前,在外贸下行压力依然很大、传统竞争优势削弱的背景下,跨境电商被视作外贸增长的重要拉动引擎之一。目前据市场统计,跨境电商占外贸进出口的比重大约是17%,其中90%都是B2B模式,跨境零售部分只占外贸进出口的3%左右。因此,相比起碎片化的B2C,作为下一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探索重点的B2B更具规模效应,因此对外贸增长的拉动效果也会更加明显。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跨境电商符合当前消费模式转化的新特点,灵活性强,有利于企业捕捉市场新变化,引领外贸向更加符合消费模式的方向转型。

“我们测算,如果跨境电商综合试点试验效果能够达到预期,相关配套体系能够形成,那么到‘十三五’末期,跨境电商占外贸进出口的比重应该能达到30%至40%。”张莉说。

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表示,去年中国游客在境外消费约1.2万亿元,继续保持“世界主要旅游消费群体”称号,而今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总额则有望突破6万亿元,并将在未来几年保持高增长。

在他看来,跨境电商O2O的发展模式,既能让国内消费者不出国门就能享受到同等的产品和服务,把海外消费留在国内,又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国内制造业转型升级。他建议,应鼓励打造“前店后仓”式的O2O商业体,实现体验、提货一站式功能。还应鼓励创新清关和口岸服务形式,试行“网络清关”,提高商品流转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市长张鸿铭建议,积极鼓励金融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解决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高效率、有服务的“海外云仓”体系;加大力度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O2O”展会模式,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市场;修改不适应甚至阻碍跨境电商发展的法律法规条文,将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改革成果列入电子商务法。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