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企业能进行慈善捐赠吗?

2016-03-12 16:15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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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烟草企业能进行慈善捐赠吗?2016年03月12日 星期六A02聚焦全国两会

烟草行业能进行慈善捐赠吗?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能不能完善……昨天上午,江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代表们纷纷提出自己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出回应,并透露,法工委将通宵逐一研究代表的建议。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王赟石小磊

烟草企业能进行慈善捐赠吗?

烟草企业的公益捐款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慈善法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烟草制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宣传的其他产品和事项。”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卫国认为,广告法已经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用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慈善法不需要再作重申,且将烟草制品列为禁止宣传产品,有可能理解为只要不宣传,烟草生产者、销售者就可以进行慈善捐赠。”他建议采取指引性表述为宜,修改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此外,针对草案中规定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只能是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他认为范围较窄,建议增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其信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慈善活动。

建议完善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现行税制缺乏与慈善的必要对接,并未考虑到慈善组织的多种形态,导致大量税收优惠并不能涵盖所有慈善组织,最后,慈善受益人的税收优惠严重缺失。”全国人大代表、常州工学院副院长张红认为,虽然《慈善法》草案指出慈善组织、受益人享受税收优惠,但规定偏原则性,并没有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免税资格的评定标准和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免税的范围。张红代表建议“及时出台慈善法的配套细则,以修正现行规定,并推进慈善税收法律政策的执行”。

捐赠本企业产品,应当引入第三方评估

亨通集团是江苏省在民政部注册成立非公募慈善机构的首家民营企业,董事局主席崔根良代表提出,草案第36条规定,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者质量检验证书,“应该规定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其价值,防止一些企业借捐赠之名,将不合格产品捐赠出去,比如明明只值50万,却鉴定为200万的产品。”

网络捐赠:淮安探索出微信捐赠模式

网络捐赠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昨日的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素明介绍了淮安做法:2013年8月在全国率先打造了“互联网+捐赠”阳光慈善新模式——“阳光慈善网”。

“淮安市目前开发的微信捐助模式,已投入运行。爱心人士、亲朋好友可以通过微信发红包进行网上捐赠。”周素明代表说,所有善款可转入慈善总会账户,也可以直接转到捐赠者指定的捐助账号,并可为捐赠者邮寄发票。截至目前,该网站发布求助帖和慈善信息1700余条,接受捐款1072余万元,救助约3500人。2015年4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成为首个获得国家专利的慈善信息化平台。

回应

法工委将逐一研究代表们的建议

“今天法工委要通宵把3000代表对慈善法草案的意见梳理出来,要研究哪些可以采纳,没有采纳的意见也要一条一条过,研究为什么不采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在大会上表示,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可采纳可不采纳的建议要采纳,重大的问题要向中央请示。

关于烟草行业的慈善捐赠问题,乔晓阳坦言“有一点麻烦”,他说烟草行业的代表有意见,为何要把烟草行业单独列出来,而控烟协会、卫生界、医务界的代表委员则认为写得还不够,不能让烟草企业捐赠。他说,既要尊重烟草企业做慈善的权利,也要坚决杜绝烟草企业利用慈善进行自我宣传。“最多可能做一点点改动。”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