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房地产老板武先生病逝后,不但留下上千万元的家产,还留下了一堆的麻烦:为争夺遗产,前妻所生的大女儿武女士与继母及其两个女儿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只得法庭上见。遗产纠纷的民事案还未判决,武女士又将盘龙区工商局告上法庭,想通过行政诉讼讨要公司股权。昨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由来
地产老板留下上千万家产
1998年,武先生从外地来昆明打拼,并成立了昆明某房地产公司。生怕亏欠了当年20岁的大女儿,武先生将公司15%的股份落在了她名下。
随着公司不断壮大,家庭也出现了矛盾,武先生离婚后,与高女士生活在了一起,并共同生育了两个女儿。
状告继母
要求重新分割股权
去年4月,武先生因病去世后,公司就陷入了一场纷争。面对武先生留下的上千万元家产,武女士与继母及女儿开始了一场遗产争夺战。去年11月16日,高女士和两个女儿以大股东的身份形成一份决议,到盘龙区工商局变更了公司法人,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武女士对继母的所作所为很不满,遂将继母及其两个女儿告上盘龙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公司的股权。武女士诉称,父亲去世后,继母高女士及其女儿霸占了公司的财产,并将她踢出了公司。
告工商局
要求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与此同时,武女士还将盘龙区工商局告上法庭,认为盘龙区工商局在没有得到她同意的情况下,没有严格履行核查职责,擅自变更公司法人,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前几天,盘龙法院开庭审理了民事纠纷,但还没有判决结果。昨日,盘龙法院又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案件。
原告代理律师诉称:武女士是原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变更应该有她的签字认可;高女士等人不是公司股东,召开董事会的决议程序是不合法的,所作出的决议也是无效的。据此,原告请求法院撤销盘龙区工商局的公司变更登记。
盘龙区工商局辩称:他们接到公司变更的申请后,已严格对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按照法律程序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登记,作为行政部门的职责,变更登记备案是合法有据的,并没有什么违法之处。
盘龙法院将择日判决此案。
法官说法
立案登记制后行政案激增
此案的审判长盘龙法院行政庭庭长范文敏介绍,去年5月1日,全国实施立案登记制后,行政诉讼案件多了起来。2014年,盘龙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仅有五六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后,行政诉讼案件激增,去年已攀升到26件。行政诉讼9成以上是民事案件引起的。
范文敏说,就盘龙法院而言,行政案件加速递增,已出现井喷态势。立案登记制降低了诉讼门槛,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原本就案多人少的法院更忙了,加班加点成了法官的工作常态。“纯粹的行政案件少之又少。一些案子本来是通过民事来解决的,但只要与行政方面挂点钩,好多当事人就想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向对方施压。”范文敏说,对于这些诉讼,盘龙法院虽然没有受理,但解释工作却花了不少时间。
诉权要保障 滥诉要制裁
针对行政案“滥诉”有所抬头的现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说,当事人的诉权要保障,但滥诉和虚假诉讼也要依法制裁。特别是针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法院一旦发现将驳回其诉求,并给予司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