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上学期怀孕需要赔付2000元?

2016-03-03 13:41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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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怀孕赔钱?

据澎湃新闻网消息,近日,经网友曝光,河南商丘尚博学校在合同中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该校校长向媒体确认上述规定,称合同是自愿签订的,“老师可以生完孩子再回来工作”。

对此,律师指出,根据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学校的“合同相关条款明显违法,因此没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作者:陶小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