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卖出一袋过期食品 食品店被罚款5万元

2016-03-01 09:02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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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5元卖出一袋过期食品 食品店被罚款5万元

今年1月4日,一消费者向安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李家监管所实名举报,称其在一家冷冻食品经营店买到一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针对举报内容,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食品经营店展开调查,发现该店冷冻柜里存有一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该食品进价为3.5元,售价为5元,生产日期标注为“2014年11月12日”,保质期标注为“12个月”。安岳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经营户作出没收查封的‘黄金香辣鸡柳’1袋、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这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资阳市内开具的首张五万元罚单。”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张克均说。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