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私募大佬违规信披开罚单

2016-02-29 09:28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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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银在网络向新华百货全体股东发布公开信一事曾经闹得沸沸扬扬,最终遭到监管通报处罚。证监会近日表态,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宁夏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宝银和董事长崔军给予警告,共计处以50万元罚款。

据了解,去年6月2日,上海宝银在公司官网和500倍基金网公开发布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公开信》中包括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5项议案,即共同成立私募基金、收购保险公司、承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收购基金网络销售平台——500倍基金网、改选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

崔军及上海宝银此举引发新华百货紧急停牌,并遭到来自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公开谴责。基金业协会称上海宝银涉嫌违规宣传。宁夏证监局也认为,上海宝银的提案属于对新华百货及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开信的发布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去年6月8日,上海宝银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以上议案内容明确具体,属于对新华百货及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宝银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崔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此番通报处罚对上海宝银可谓是雪上加霜。自去年2月起,私募大佬崔军旗下的上海宝银、上海兆赢曾先后七次举牌新华百货,与新华百货原第一大股东物美控股展开了一场增持大战。

今年1月21日,新华百货发布公告称,由于上海宝银在去年增持公司股票,致使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占新华百货股份达32%,但2015年12月15日上海宝银只披露《收购报告书》,至今未披露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律师专项意见。宝银系被起诉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请求法院判决宝银系自去年6月2日后增持的股份无效,并在二级市场上抛售,如有溢价所得全部赔偿给上市公司。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向公司股东上海宝银下达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作者:崔启斌许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