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起北京公开补充征集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

2016-02-16 11:4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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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 宗晓丽)2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获悉,市商务委今日发布了“关于公开补充征集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的公告”,吸纳更多销售企业参与节能减排政策活动。

此次补充征集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17:00,申报企业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委节能减排政策办公室(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303房间)。

本次征集对象为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统一收银的实体商业零售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

记者从市商务委了解到,申报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应覆盖本市主要区县,家居建材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3家,自行车专卖店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5家,超市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家电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20家,值得注意的是,百货及购物中心不受直营门店数量限制,“节能产品进超市”定点超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纳入。此外,还要求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此次征集的企业仍然使用“价格限定”规定:市商务委通过节能减排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对取得节能减排商品销售资格企业的备案商品价格实行最高价限定,备案价格即为销售最高价,销售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节能减排商品。若消费者所购补贴商品正开展打折促销活动,销售企业应按打折促销后的销售价格计算垫付补贴资金。

具体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下载详见: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官网页面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作者: 宗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