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35天冤狱 陈满无罪释放

2016-02-02 20:1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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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此前,1994年陈满在海口被认为是一起杀人焚尸案的凶手,被判处死缓。自被判刑起,家属和律师便开始了漫长的申诉。

2015年,为了陈满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刑事申诉领域向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抗诉程序,最终决定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从1992年12月28日陈满被羁押到昨日无罪释放,已经过去了23年。8435天,这些日子让陈满成为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因“杀人焚尸”被判死缓

1992年12月25日晚上,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杀人纵火案。警方发现死者身受多处钝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由于煤气罐被点燃,死者遗体严重烧焦,但在尸体的口袋里,警方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后经辨认发现死者不是陈满,而是46岁的物业管理人员钟某。案发后的第三天,当地警方在陈满的工作地点将其带走。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11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109号租住期间与钟某发生矛盾,于是将钟某杀死,并用打火机点着火焚尸灭迹,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的判决书送达陈满的时候,他提出要求见律师,但法院没有通知陈满的辩护律师,也没给律师送达判决书副本,以至陈满错过了上诉的机会。

23年后无罪释放

死缓,陈满不认罪,不服判决,家人和律师为他开始了漫长的申诉,长达21年。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高院再审本案。

2015年12月29日,浙江高院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对陈满一案再审。昨天上午,浙江高院公开宣判,原判撤销,陈满无罪了。

宣判在海南省美兰监狱,陈满的服刑地。浙江高院认为,原裁判认定陈满杀死钟某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

海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向陈满当庭道歉,并送上5000元现金对陈满表示慰问。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看到,在海南高院的人给陈满道歉的时候,陈满一直不停地说:“不用了,不用了。”

陈满将申请国家赔偿

出狱后,陈满称自己想先调整一下状态,因为23年了,社会进步发展变化太大了。对于未来,陈满说他想要创业,不是为了赚更多钱,只是希望赚到钱能回报社会,回报国家,回报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他也会要求国家赔偿,表示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昨天,考虑到年龄和身体原因,陈满的父母陈元成、王众一夫妇这次并未前往海口现场听判决结果,只能在家等待消息。北京青年报记者拨打了陈满大哥陈忆的电话,在电话里,他的声音发颤,说话断断续续,能感觉到他的情绪非常激动,“我们现在接到他了,现在要跟他一起回四川过年”。

解读

浙江高院解答陈满案再审无罪理由

一起口供前后矛盾、没有物证的冤案

浙江高院经审理认为,陈满的有罪供述不稳定。陈满的供述经历了从不承认犯罪,到承认犯罪,又否认犯罪,又承认犯罪的多次反复,再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原一、二审审理时全面翻供。

陈满关于作案时间、进出现场、杀人凶器、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以及对作案时着装的处理等主要情节的供述不仅前后矛盾,而且与在案的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等证据所反映的情况不符。

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不能对陈满认罪的供述起到印证作用。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收集到包括带血的白衬衣、海南日报、卫生纸、陈满的工作证等,案内证据没有显示公安机关是否对上述物证进行过指纹、血迹鉴定,对白衬衣、工作证等物证没有进行照相留存,而且物证在原一审庭审前都已经丢失了。

原裁判认定陈满杀死钟某的凶器,是案发当日侦查人员从案发现场提取的一把木柄平头菜刀。相关证据证实,钟某被害前曾遭胁制并因反抗而与作案人发生过剧烈地打斗,头、面、颈部及双手有20多处损伤,但这些损伤平头菜刀难以形成。

于是陈满便在口供前后矛盾反复、没有物证的情况下被认定为杀死钟某的凶手。

揭秘

最高检首次“无罪抗诉”

北青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了解到,陈满申诉案是最高检首次向最高法提请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从死缓到无罪,检察机关在陈满申诉案背后都做了哪些工作?北青报记者为此进行了专门采访。

在案证据难以认定陈满杀人

据了解,陈满案出现转机,与最高检直接抗诉不无关系。

2014年4月14日,陈满委托代理律师向最高检提出申诉。北青报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陈满向最高检申诉的理由主要包括:一是陈满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应当宣告陈满无罪;二是原审裁判认定陈满犯罪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三是陈满的供述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应当予以排除。

最高检申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受理陈满申诉后,他们经审查认为原审裁判存在错误可能,于2014年7月15日决定立案复查。

这名负责人表示,能够确定的事实是,被害人钟作宽是被割断颈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犯罪人又点燃石油液化气而引发火灾,但是在案证据在认定上述行为系陈满所为方面存在很大问题。

最高检直接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经过复查,最高检认为,原审裁判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最高检刑事申诉厅这名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解释,原审裁判认定陈满具有作案时间与在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不符;原审裁判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定案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陈满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疑问,证明力较弱。

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将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15年4月24日,最高法采纳最高检意见,指令浙江省高级法院异地再审。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作者:李铁柱 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