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玻璃被钢珠打坏3次 是“熊孩子”干的?

2016-01-30 09:59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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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破碎成雪花状。 金陵晚报记者 胥欣 摄 

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很郁闷,家中的玻璃,一年多以来,已经3次被钢珠袭击,多块玻璃受损。警方调查时,张先生家人表示,玻璃遭袭击多发生在寒暑假期间,怀疑是“熊孩子”所为。

报警

我家的玻璃又被打坏了

1月19日下午2点多,南京鼓楼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鼓楼区金景裕沁园小区内,一户人家的多块玻璃被打坏。江东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现场,看见张先生卧室的一扇玻璃已经破裂呈雪花状,裂纹中心有一个撞击点。厨房也有一扇玻璃上有一个撞击的圆点,导致整扇玻璃有一长条的大裂痕。

据张先生家人讲:“一年半以来,这样的事情已经碰上了3回,我们非常担心,万一钢珠射进屋内,后果不堪设想。”玻璃被破坏的时间,大多在寒暑假期间,家人怀疑是不是学生放假后,用弹弓或者钢珠枪朝房屋位置射击的。民警在现场初步调查后,认定是钢珠袭击了玻璃。至于是用弹弓还是钢珠枪,有待调查。究竟何人所为,警方表示不排除是学生放假后,随手打着玩破坏了住家户的玻璃。

案例

家中玻璃、汽车玻璃都被打破

实际上,每年南京都会出现建筑物玻璃遭遇钢珠袭击的事情。

2015年10月7日一早,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商业区,连续4家商铺的店门玻璃先后出现七八个“弹孔”,其中一座大厦的半边玻璃移门,一家路边商铺的整扇玻璃门及一家银行的玻璃幕墙等受损。

警方调查发现,在2015年10月6日晚11点46分,一辆载有两名男子的电动车飞速驶过事发路段,在行驶至该座大厦门前时,坐在后排的男子突然举起双手,隐约可以看见其手中持有类似弹弓的物体。10月8日下午,民警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在吴某的汽车后备厢中,查获弹弓和银色金属制弹珠若干。

2015年3月11日上午,南京化工园区大厂街道扬子三村接连发生两起玻璃被弹珠射穿事件,一起是车玻璃,一起是住宅窗玻璃。

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山畔派出所出警后,家住小区二楼的居民也称,自己家里的窗户在前一天也遭到“袭击”,玻璃窗被击穿一个洞,另一块玻璃半边被击碎,在家里找到了肇事后留下的两个钢珠。

调查

网上有人出售强力弹弓

据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私自生产、销售、收藏钢珠枪,对违反者将予以严处。专业人士介绍,违禁仿真枪械的来源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市民通过互联网自购; 第二种是通过街头的流动小贩购买; 第三种是在小商品批发市场购买。购买钢珠仿真枪械者,一部分人是为了收藏,也有一部分人是为了寻求刺激或报复。

昨日金陵晚报记者上网,输入“强力弹弓”,就能跳出很多网页,其中一些出售强力弹弓的人宣称发射出去的钢珠威力大,射程可超过100米,而这些弹弓价格在100多元到400元之间,如果需要改装还可以网上订货。

专业人士

携带管制器具违法

金陵晚报曾报道过多起钢珠袭击玻璃事件。发射这些钢珠的器具到底是什么?使用这些器具要承担怎样的后果?记者就此咨询了专业人士,据其介绍,在钢珠袭击玻璃事件中,有可能是有人在搞恶作剧,但也不排除蓄意报复的可能。发射钢珠的可能是管状发射器,也有可能是普通弹弓或改装后的弹弓。

经现代科技改进的钢珠枪便于携带,而且射程远、精度高,属于危险物品,是限制销售的。如果有人在市场上兜售钢珠枪等危险物品,其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将给予治安处罚。但是对于网上兜售钢珠枪和改装弹弓等危险品,监管起来难度较大。

专业人士表示,如果发现有人在网上销售钢珠枪,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禁止的管制器具的,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使用的管状发射器被鉴定具有比较大的杀伤力,并且携带的数量超过两支,有可能要接受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作者: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