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关越
作为饭店的服务员小琴清楚地知道客人点的菜是不能偷吃的,可当天她真的很饿,没想到就偷吃了两个虾仁就被经理逮了个正着。随后小琴受到的侮辱和鄙视让她精神受到了很大打击。
小琴是个外地女孩子,在城里打工快一年了,因为老家在偏僻的农村,家里弟弟妹妹就有四个,因此小琴非常节省。小琴是饭店的服务员,早上饭店是不管早饭的,因此她总是饿着肚子,等到下午两三点下班后才吃工作餐。
两个多月前的一天,小琴又是没吃早点来饭店上班,可当天非常忙碌,很快她就饿了。正巧中午有几桌客人点了很多菜,小琴就趁着传菜的功夫偷偷捏了“软炸大虾”里的两个虾仁吃。没想到就在她吃虾仁的时候被经理撞见了,经理很不客气地说,“小姑娘这么馋,还要脸不?”小琴觉得很羞愧,但正值工作最忙的时段,她没有做声继续上班。午休时经理没让小琴吃饭,并当着其他同事的面训斥小琴,小琴听着一句句对自己羞辱的话觉得难堪,并哭着请求经理不要说下去。但经理没有罢休,还笑着指了指同事们,“我就让大家以后都叫你小偷,治治你偷嘴的坏毛病!”
没想到“小偷”的外号还真的在同事嘴里叫响了,大家都拿小琴偷吃虾仁的事情讥讽她。小琴默默忍受着,因为她知道毕竟是自己有错在先,心想过段时间也许就好了。可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同事们还都没有忘记这件事,甚至在几次店里出现类似事件后大家都怀疑是小琴所为。小琴这两个多月过得很难受,每晚都睡不着觉,并且不敢抬头看人,还时不时自言自语。有个同事实在看不过去陪着小琴去了医院,小琴被诊断患上了轻度抑郁症。
事后,小琴的哥哥找到了饭店经理,要求经理给妹妹精神赔偿、医药费赔偿,还表示妹妹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侮辱和讥讽才患上了抑郁症,应该申请工伤赔偿。
◎ 律师说法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所说的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发生的人体伤害或者遇到了暴力等肢体伤害。而工作时受到了上司的侮辱或者隐私权、人格权遭遇侵犯不应算是事故伤害,因此这类精神伤害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小琴即便是有错在先,但作为经理、同事也都不应该讥讽、嘲笑甚至辱骂她。虽然小琴的抑郁症不能申请工伤,但因受侮辱而发病,她以及家人还是有权利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