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买油集体遭盗刷 法院判银行赔付八成

2016-01-28 08:54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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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小区买油集体遭盗刷 法院判银行赔付八成

本报去年11月报道的清远某小区多名业主在小区内摆设的花生油摊位刷卡消费后银行卡被盗刷案(详见本报2015年11月14日A6版),目前已有了最新进展。近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银行对储户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判决银行向储户黄某支付27111.20元。

去年11月,清远有小区多名业主报料称,在小区里临时促销食用油的摊位购买食用油后,发现储蓄卡或信用卡被盗刷。据了解,小区有14名住户的银行卡被盗刷,盗取资金达185000多元。有受害者向银行查询购买花生油的资金流向,发现资金都指向外地一个加油站。

根据清城区法院的介绍,据原告黄某手机短信显示,2015年11月10日上午11时15分至18分之间,约3分钟内连续接收14条转账、取款相关的手机短信。短信先后显示其账户在江西被转出一笔金额为19000元的资金,ATM机取出现金6笔,转账、取现和手续费共计交易人民币33889元。黄某意识到出事后立即携银行卡和身份证向银行和公安机关挂失、报案。由于案件至今未破,在与银行交涉未果后,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损失33889元并承担诉讼费。

银行认为,黄某等在小区买油消费导致银行卡信息泄露,属未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密码,储户应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然而,黄某的遭遇并非个案,有30余名业主有类似经历。相同的是,他们都曾在小区内通过刷卡购买了促销的花生油。

法院认为,银行作为专业性机构及发卡人,在他人使用非持卡人持有的银行卡进行交易时,未能尽到严格的身份审核和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向黄某之外的其他人进行付款,其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适当履行。但是考虑到黄某在使用银行卡交易时没有尽到防止密码泄露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法院认定黄某的资金损失33889元由黄某自行承担20%责任即6777.80元,银行承担80%责任即27111.20元,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曹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