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油价深陷暴跌“漩涡”之时,我国给成品油划定“地板价”,借此为下行的油价设置“刹车挡”。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下限,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同时,宣布降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与“地板价”接轨。不过,无论是既有的“天花板价”还是此次新抛出的“地板价”,都被认为是一种权宜之计,接下来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才是重头戏。
为什么要设上下限
针对外界质疑给价格设限是否必要,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回应,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过高或过低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保障国内能源长期安全,需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另一方面,原有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和当下的市场状况存脱节状况,新的游戏规则可谓千呼万唤。
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从每桶110美元快速下跌至40美元以下,原有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过低的油价不利于我国石油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新能源和可替代能源发展。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市场化目标尚有差距。”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
更重要的是,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油价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油价过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进口和供应成本,但由于我国石油资源禀赋差、生产成本高,长期看会导致国内原油产能萎缩,削弱我国石油自给能力,使我国已达60%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快速并大幅上升,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
为此,国家发改委明确,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此前设置‘天花板’价格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而此次设置‘地板价’是为了保证正常的市场供应,这都是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中国石油大学教授董秀成说。
价格机制新举措还有哪些
随着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完善,国家还决定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主要是考虑国内炼油能力增长以及进口资源增多,液化石油气供应充足,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低于国家规定的上限价格水平。同时,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将目前由国家发改委印发调价通知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对外发布调价信息。这些市场化措施,都是希望逐步放松价格管制,为将来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积累经验”,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国家将结合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
其实,在去年底,国家发改委曾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成品油价格进一步市场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参会代表更是涵盖了整个成品油产业链。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油价仍有较大降价空间,原因是油价构成中税费比重过高,价格构成不合理。因此,政府应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在降低成品油消费税上作文章。比如,现在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建议应该改成价外税,通过价税分离,价税联动,让成品油价格更为合理。
另外,现在业内盛传,我国已圈定山东、广东试点,成品油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不再定价。“国家的思路是,如果试点效果好,就迅速在全国铺开。但成品油价格全放开且市场能够平稳运行,着实面临着不小的难度,以点到面的方式也说明了主管部门的态度较为谨慎,效果有待观察。”张斌说。
风险准备金的用途
在成品油新的调价机制中,很多人都注意到“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提法。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为减缓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促进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
众所周知,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一直是多方利益博弈过程。因此,无论是过去完全由政府管制油价,还是将来完全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成品油价格,其焦点在于合理兼顾各方利益、找准最大利益公约数。
风险准备金也是为了各方利益平衡的一种手段。一位能源专家指出,当国际油价高于天花板价格后,炼油企业可能会出现亏损生产等情况,而如果国际油价低于“地板价”后,则原油开采企业的积极性恐受打击,在上述两种情况出现后,可以将准备金补贴给生产经营受到冲击的企业,以保证市场供应。不过,对于风险准备金如何促进节能减排和提升油品质量,多位业内分析师称,“具体操作方式还要等细化方案出台,但既然有此一说,对于相关领域将是利好消息”。
北京商报记者肖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