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上市1月就陷“退市危机” 100股增持“致命”

2016-01-13 10:22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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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100股增持“致命” 中坚科技上市1月就陷“退市危机”

去年12月9日登陆A股市场的中坚科技,在短短24个交易日之后,就陷入了可能被暂停、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窘境。这背后的原因,仅是因为公司高管的亲属,增持了公司100股股票,触发了“公众持股低于25%比例”的红线。

100股增持“惹祸”

记者注意到,就在今日收盘后,深交所网站上公布了一则《关注函》。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指出,中坚科技于2015年12月9日上市,上市时公司股份总数为88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2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而2016年1月11日,中坚科技监事胡群旬的亲属李芳静,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根据《证券法》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8.1条规定,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25%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具体来看,规定中所说的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1、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因此,正是因为中坚科技高管的亲属增持了100股,使得中坚科技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低于了上市的最低标准。具有戏剧性的是,从股价走势看,由于中坚科技昨日遭遇跌停,所以这位高管亲戚目前还处于被套的状态中。

深交所称,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快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如存在,请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律师称两方式可解决“危机”

“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如果增持100股的高管亲属,属于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那么就确实存在公众持股低于25%比例的情况”。面对中坚科技突然遭遇的“退市危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记者表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有两个,一是直接减持100股,而另一个方式则是所牵涉高管选择辞职。

王智斌进一步指出,上述两种方案中,卖出100股其实是最直接的方式,但是如果上述高管亲属被认定为高管的一致行动人,那么又可能触及“短线交易”的红线。

实际上,类似的情形曾经在A股市场上出现过。2012年3月9日,京威股份首发上市。但是在2012年4月18日,时任京威股份副总经理的王立华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王立华增持后,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即低于了京威股份总数的25%,使得公司突然面临退市的风险。最终,京威股份的危机,随着另一位持股高管的辞职而化解。这一事件在当时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多数中小盘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时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都是25%。因此,一旦大股东或者高管(含关系密切亲属)在上市初期增持公司股份,那可能导致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的情况出现。

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坚科技尚未对交易所关注事项发布相关公告信息。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