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交费时看到通告:验钞机不认新版百元人民币,拒收请谅解。庆幸自己手头尚无新版百元新币,但又不免疑惑: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国《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100元纸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并表示个人和单位遇到拒收可以投诉,并公布了投诉电话号码。但话又说回来,人家验钞机不认,即使是真币也会当假币对待,投诉了又能怎样?按说央行代表国家发行货币,具有权威性,谁也不能挑战。现在出来“挑战”的不是人,而是验钞机,只能怪新币发行前没有未雨绸缪,为新币铺好通行大道。
亡羊补牢,职能部门应该尽快完善验钞机功能,避免新版百元币再磕磕绊绊步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