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众多民众切身利益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的政策再下一城。近日,中华工商时报记者从中国保信相关人士处获悉,截至目前,已有7家保险公司通过中国保信对税优健康保险的系统验收,具体包括: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建信人寿和太平洋人寿,成为有资质提供税优健康险解决方案的险企。据悉,目前这几家险企的税优产品资格及具体的健康税优产品均待保监会批复,这意味着市场关注的税优健康险产品的上市已进入倒计时,其将成为社保医疗外的有力补充,丰富民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去年8月,保监会正式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经营税优健康险的资质提出了多项要求,其中包括需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50%等。4个月后,《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出台。《通知》指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认为,此举变相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如个人全年购买税优险保费达到2400元,则相当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高为3700元。
此前,平安人寿总经理赵福俊向记者介绍,税优险将具有“不会拒保和产品准入门槛低”等特点,其设计将遵循合理定价、保本微利的原则,成为社保医疗外的有力补充,具体积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