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明2月1日才开始卖鞭炮,可为啥我家门口的鞭炮摊儿提前一天就开张了,而且还大肆推销擦炮?”2月1日,家住南阳湖街附近的李先生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爆料,虽然2月1日才是猴年烟花爆竹解禁的第一天,但家门口的鞭炮摊儿却提前“抢跑”,不仅如此,警方明令禁止销售的擦炮也堂而皇之地摆在了鞭炮摊儿上。
市民:鞭炮摊卖违禁品
家住南阳湖街附近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按理说,2月1日才是猴年烟花爆竹解禁的第一天,但不知为啥,家门口的鞭炮摊儿从1月31日就开始卖了,他当时买了不少。而一听是给小孩子买的,卖鞭炮的业户极力向他推荐一种擦炮。
“擦炮属于违禁烟花爆竹,是严禁在市场上销售的。而销售烟花爆竹也应严格遵守规定,看报纸上说,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限为2月1日至2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也就是说,到了小年才能买鞭炮、放鞭炮,商家提前‘抢跑’肯定是违规的。”
现场:擦炮5元钱两盒
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这个位于南阳湖街附近的鞭炮摊儿,在摆有各种烟花爆竹的摊位上,记者发现了擦炮,售价是5元钱两盒。
随后,记者又询问该业户是否在1月31日就开始销售了,该业户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同时,附近的市民也证实了这一点。
据了解,擦炮又名刮炮,是鞭炮的一种,没有引线。类似于火柴,头上面涂着一层含有氯酸钾药料,可放在涂磷的纸上面摩擦点燃,丢于空旷处过一段时间就会爆炸。事实上,沈阳早在2005年就明令禁止销售和燃放易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的质量不合格、药量超标的烟花爆竹和拉炮、摔炮、砸炮、擦炮、打火纸、月旅行、土火箭、地老鼠等危险产品。
或许不少人会认为孩子们燃放擦炮危险性较小,但其带来的次生危害性却不容忽视。在国内,孩子们因燃放擦炮引发悲剧的例子可谓屡见不鲜。2014年3月份,沈阳两名15岁少年因为燃放擦炮引爆化粪池,其中一个孩子当场大头冲下地被炸进井里,头部鲜血直流。在重庆奉节,几个小孩因点燃的擦炮引起化粪池沼气爆炸将井盖掀翻,造成站在井盖上的一名孩子坠落化粪池内溺亡。在青海西宁,三名小学生将点燃的擦炮往井盖里扔,附近两个窨井盖突发爆炸,致3名小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受伤最严重的一名学生初步判断为脑挫裂伤、气颅、颅骨凹陷性骨折,外伤性癫痫,直接送进了ICU抢救。
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随后,记者将市民反映的情况向于洪区安监局监察大队进行了反映。安监部门经现场调查后回应,已暂扣该零售网点的许可证副本,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如果市民遇到违规出售烟花爆竹的情况,应及时向安监部门投诉。
记者了解到,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不符合本市规定的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