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翻沉系强风暴雨袭击所致

2015-12-31 14:00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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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东方之星”翻沉系强风暴雨袭击所致

停放在长江监利段水域的东方之星船体(12月22日摄)。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是一起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

2015年6月1日21时32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当航行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沉,造成442人死亡。经各方全力搜救,事发时船上454人中12人生还,442具遇难者遗体全部找到。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组,并聘请有关方面院士、专家参加。

调查组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是由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一起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东方之星”号客轮抗风压倾覆能力虽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船长及当班大副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在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

调查组也检查出重庆东方轮船公司、重庆市有关管理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局及下属海事机构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

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议对船长张顺文给予吊销船长适任证书、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司法机关对其是否涉嫌犯罪进一步调查;鉴于当班大副刘先禄在事件中死亡,建议免于处理。

调查组还建议对检查出的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负有责任的43名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包括企业7人,行业管理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36人,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4人。责成重庆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进行停业整顿。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