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吨淤泥倒进鱼塘 责任人须恢复原状

2015-12-30 10:20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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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千吨淤泥倒进鱼塘 责任人须恢复原状

29日,全国首宗检察机关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的土壤受污染公益诉讼案在广州中院宣判。该案也是广东省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2014年全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

案中被告方运双是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村一个农民。他向村委会承包了两个鱼塘。2011年,他将两个鱼塘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转租给太和镇石湖村村民、案中另一被告谭耀洪。从当年9月1日起,谭耀洪用车辆运送了约110车不明固体污泥倒入鱼塘,重量达千余吨,造成较严重的环境污染。

2012年8月,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评估认为,要恢复池塘养殖功能,污染物处理费约需409万元。白云区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配合启动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了由合适主体——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向方运双和谭耀洪提起公益诉讼。然而,谭耀洪始终没有出庭应诉。

去年12月25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令谭耀洪与方运双共同修复鱼塘至“本次污染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两人面临的修复费用或高达409万余元。

二审判决:倒泥的担责八成

面对一审判决,方运双称自己也是受害人,提出了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谭耀洪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案于10月28日在广州中院二审,广州中院派出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该院副院长余明永担任审判长。

昨日,余明永在广州中院宣读了二审判决。谭耀洪与方运双被判令在6个月内共同修复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村鱼塘到“本次污染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标准由环保部门审核;逾期未修复的,由人民法院选定具有专业清污资质的机构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谭耀洪与方运双共同承担,并互负连带责任。修复费用由谭耀洪承担80%,方运双承担20%。如谭耀洪、方运双支付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方运双辩护人在庭审时提出,方运双是一名残疾农民,并没有共同侵权的主观恶意,也不存在过错。然而,原审法院判令该案由方运双和谭耀洪连带承担涉案鱼塘的修复责任,现实情况是谭耀洪根本联系不到。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如果没有方运双出租鱼塘提供场所和便利,谭耀洪也不可能独自向涉案鱼塘倾倒污泥,所以两人构成共同侵权。方运双作为涉案鱼塘的承包人,虽然主观上没有故意污染鱼塘,但他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放任谭耀洪倾倒成分和来源均不明的污泥,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主观上仍然存在过错。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