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天津市直管公有住房转让 5种情况可不强制购买产权

2015-12-28 16:36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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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5种情况可不强制购买产权

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5种情况不需要强制购买产权。

本市直管公房产权归市人民政府,住房者只有使用权。截至目前,本市直管公房住户共有30余万户。从明年1月1日起,受让人可以不购买产权的5种情况具体为:经人民法院调解、审判,需通过回购、代理转让方式确定承租人或者处置直管公产住房使用权的;承租人与其近亲属、近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近亲属之间转让直管公房使用权的;房屋征收使用直管公有住房安置拆迁户的;承租人将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给房屋征收单位、本人工作单位的;1999年12月1日停止住房调配前应办未办调配手续的。

据介绍,本市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时,受让人可以不购买产权的,申请人除需提交申请书、申请人户籍及身份证明、图章、《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外,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经人民法院调解、审判的,提交人民法院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或协助执行书;承租人与亲属之间变更承租人的,承租人与配偶不同户籍提交结婚证,与其他亲属不同户籍提交关系证明,以及经公证的配偶及同户籍近亲属同意置换、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的协议书等。 (记者雷风雨)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