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机场拆迁仨月间涉房虚假诉讼高发

2015-12-09 08:24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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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新机场拆迁仨月间涉房虚假诉讼高发

位于大兴法院榆垡法庭辖区的北京新机场建设项目是国家重点工程,其一期拆迁已完成。昨天上午,大兴法院榆垡法庭公布通报了拆迁区域房屋的诉讼情况,法院调研发现在拆迁阶段,由农村房屋引发的纠纷大幅增加,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5.3%,且虚假诉讼情况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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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房案件成倍上涨

法院通报的数据显示,自今年6月新机场建设拆迁开始以来,通过所有权确认、分家析产、赠与、继承、离婚及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大幅度增加。今年6月至8月,榆垡法庭共受理179件案件,其中有115件案件涉及农村房屋分割问题,与去年同期的56件相比增长了105.3%。9月至11月,该类型案收案47件,比去年同期仅增长近3成。

大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柏东称,新机场项目拆迁于今年9月完成,因此6月至8月和9月至11月的诉讼数据,才出现了极大不同。

虚假诉讼情况突出

法院指出,新机场区域虚假诉讼情况较为突出,部分当事人及代理人受经济利益驱动,滥用诉权、合谋串通、伪造证据,希望通过所有权确认、分家析产、赠与、继承、离婚及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等方式,以期得到法院司法文书,达到其分户、迁入立户、违法建设合法化、对抗拆迁等违法目的。

据法院不完全统计,该类诉讼中超70%的案件并无实质性争议。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得到拆迁的优惠政策。例如,通过增加户口人数多分拆迁款。试图通过法院生效文书确定非本村人在本村有房,进而落户本村并获得拆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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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无实质性争议被告特别配合原告

法院是怎么发现大量虚假诉讼的?大兴法院榆垡法庭负责人赵志称,在最初受理案件时,法官发现有些案件与正常的案件不同,比如案件本身根本不存在争议,而且被告特别配合原告。在发现这些问题后,法官们总结分析发现,这类诉讼往往具有“当事人有一方不是本村村民”、“双方当事人无利益之争”、“当事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案件没有太多证据”等特点。

赵志表示,这类没有实质性争议的案件,当事人是在滥用其诉权。赵志分析,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裁判文书对其所争的房屋进行确权,好以此去对抗拆迁政策,“当然,其也许不仅仅依靠裁判文书,还有别的方面的条件或证据,但是一旦被识别出是虚假诉讼,法院对该类虚假诉讼驳回,或是调解,或是让其撤诉,其便没有裁判文书来申请拆迁补偿的依据了。”

据赵志表示,虽然《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对虚假诉讼犯罪的规定,但新机场拆迁期间该法尚未实施。赵志表示,法院主要应对方式就是对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及《虚假诉讼风险警示书》,进行风险告知。其中有些当事人了解后,就自行撤诉或者选择调解解决,所以该类案件的调撤率非常高。法院审结的155件分家析产案中,仅仅4件是判决结案,其余均为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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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均无争议三弟诉二哥分家产

家住新机场建设区域内某村的王某陈某夫妇,共育有3儿3女。1981年,夫妻俩在宅基地上建了6间房。后来,老两口均去世。

在新机场建设期间,三弟将二哥起诉到了法院。三弟称,2015年7月,6个子女就这6间房屋达成协议,约定其中4间归二哥,另外两间归他自己,其余4人放弃继承。三弟要求法院判决确认那两间房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后发现,早在1986年9月,三弟就因为升学,将户口迁出村,目前其户籍是城镇户口。

法院指出,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三弟是城镇户口,如果将涉案房屋判其所有,将导致农村宅基地流转到城镇居民手中,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这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虽然三弟已经和其他兄弟姐妹达成了协议,但法院未予认可,驳回了他的起诉。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