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发布6大“电改”配套文件

2015-12-01 09:50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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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发改委、能源局发布6大“电改”配套文件

千呼万唤始出来,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终于揭开面纱。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6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分别为《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这是为了落实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其中涉及了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扩大试点范围等关键具体的改革内容,被市场人士称为电力改革的“施工图”。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将降低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改革红利;发挥价格调节供需的作用,就电力生产而言,“以销定产”将抑制发电企业的盲目扩张冲动;就电力消费而言,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将有效抑制不合理的用电需求;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以抑制不合理投资。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根据配套文件,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这被誉为是本轮电改的最大红利。机构普遍预计,售电侧市场开放后的总收入是万亿级别,净利润将是千亿级别。据华泰证券分析员测算,目前电网购销差价在0.2元/千瓦时左右,按2014年5.52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来测算,总计将有1.1万亿元的购销差价重新分配。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元的利润蛋糕;若有20%的利润,则可贡献2200亿元左右的利润。此次配套文件分别在准入机制、退出机制、黑名单制度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建立相对稳定的中长期交易机制。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建立有效竞争的现货交易机制。建立辅助服务交易机制。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场机制。建立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