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可申请参与民生项目投资

2015-11-19 11:09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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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社会资本可申请参与民生项目投资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此举将推动政府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监管者”。

意见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主要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内的项目,重点在轨道交通、停车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能源、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郊区旅游、高速公路等民生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按支付机制分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3种类型。

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均可发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政府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报市财政局;社会资本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纳入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储备库。(记者 刘欢)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