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弘康酒业有限公司、开封市百河台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因被查出产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等问题,被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行政处罚。
2015年10月14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近段时间在市场上对白酒、啤酒、配制酒、葡萄酒及果酒产品的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在抽检的230批次酒类产品中,不合格12批次,占5.2%。其中,鹤壁市弘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红葡萄露酒、河南省黄泛区源隆果露酒厂生产的解百纳高级红葡萄露酒、睢县华路寺葡萄酒厂生产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柔红原汁红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河南·西华新天地葡萄酒厂生产的提子酒检出苋菜红;河南省睢县睢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烧酒酒精度不达标;南阳思雅德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红苯甲酸和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河南香榭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之约酒精度不达标、干浸出物不达标、山梨酸超标,并检出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苋菜红和亮蓝;民权奥思味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红葡萄酒酒精度不达标、干浸出物不达标、山梨酸超标,并检出苯甲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胭脂红、苋菜红;南阳市金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拉旺配制酒检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中国开封百河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河台窖酒固形物超标;开封市百河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河台酒酒精度和固形物超标;河南省新乡市寒山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生态啤酒双乙酰超标。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标称企业所在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在市场销售。经确认,标称生产单位“民权奥思味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已不存在,其生产许可证已于2010年9月21日被注销;标称生产单位“睢县华路寺葡萄酒厂”涉嫌冒用生产许可证号。标称生产单位所在地的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专家表示,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